鞍山市委人才办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0412-8051515
搭建人才发展平台。对建立国家、省、市级重点实验室、工程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、工业设计中心、制造业创新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单位,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予200万元、50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对建立国家、省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星创天地等创业平台的单位,按三个层级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
对建立Ⅰ类、Ⅱ类专家工作站的单位,分别给予50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对建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,分别给予30万元、10万元奖励;对工作站(基地)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,给予2年期每年5万元进站资助。